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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 新闻资讯 - 阳新县住房保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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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重于泰山 承诺必须践诺

  武汉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省政府下达武汉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118482套(户),占到全省目标总量的三分之一,超过了全市“十一五”期间总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绩效目标实行严格考核管理。5月31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列入全市“治庸问责”十大整改问题,向全市作出了公开承诺。市房管、建设部门作为承诺主责部门,以“责任重于泰山,承诺必须践诺”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协调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攻坚克难,创新举措,齐心协力,强力推进,截至10月底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庄严兑现了公开承诺,向全市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为了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18482套(户)这一繁重而又光荣的目标任务,武汉市做到早部署,早动员,早启动。2月28日,在全国会议召开后的第4天,武汉市就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会上,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唐良智市长与各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会后,各区政府积极行动,分别召开会议,层层分解目标,明确责任。

  5月31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将保障性住房工作列入全市“治庸问责”十大问题之一,孙亚副市长代表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公开承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市政配套建设,确保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并签订了目标承诺责任书。

  重机制 重协调 重督办

  近年来,武汉市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发展规律,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思路,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售后管理等职责下放至各区,形成了市政府总揽协调、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为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领导,武汉市成立了以唐良智市长为组长,孙亚副市长、刘家祥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分别落实了专人负责。

  按照孙亚副市长要求,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办和市房管局坚持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保障住房专题会议和业务例会,及时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武汉市还加大督办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和房管局成立了8个督查专班,由一名局长带队每月对全市16个区(含开发区)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保障办还定期编发督办通报,建立了日志制度。7月14日,市政府在洪山区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督办工作会,唐良智市长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孙亚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分管区长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签订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承诺书》。

  抓项目 抓进度 抓重点

  要圆满完成今年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必须将目标落实到项目中,落实到土地上。早在去年10月,市房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提前谋划,对各区下达预安排,要求各区积极与国土规划部门联系,分别将目标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各区积极组织落实项目。5月12日,市保障办下发了《关于对各区(开发区)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项目安排的批复》,将11万多套目标落实到159个项目中。7月21日,市保障办根据各区项目进展的情况,正式制发了《关于印发武汉市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将今年的目标具体落实在168个项目131788套(户)。并将各项目基本情况、具体分布及各区、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装订成册,形成《项目手册》,人手一份。

  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武汉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进行管理,颁发了重点工程证书,建立了审批绿色通道:市区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物价、环保、民防、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市区房管部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组织联审联办,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有效地保障了项目开工建设。我们还结合武汉市加强治庸问责,优化投资环境要求提出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审批优化流程,将审批时间从原有的180天左右缩短到90天以内。

  为了确保完成目标,武汉市按照国家提出的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结构封顶、三分之一结构达到2层以上,三分之一基础施工)的要求,对今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并落实到各个项目,要求各区分门别类地进行落实,对尚未开工的项目积极组织协调,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管、环保、民防、消防等部门共同寻找解决途径,推进建设进度。

  各区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分别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积极组织辖区内国土规划、建管等部门,共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江岸区为了协调跃进村和中胜村等“城中村”改造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召开6次会议进行协调;江汉区为了完成目标,积极想办法在黄陂等区购买小户型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汉阳区分管副区长程介儒同志利用节假日经常亲自到各项目工地视察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建设中的问题;东湖高新区勇挑重担,承担建设公租房1.2万套,占全市公租房目标的40%;洪山区区委、区政府创新思路,为在全市率先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武汉市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在10月份基本完成了全年开工的目标。截至10月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作目标完成120830套(户),占目标任务的101.98%。其中:完成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4124户,占目标任务的103.15%;廉租住房开工5593套,占目标任务的101.69%;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和筹集30412套,占目标任务的101.37%;经济适用住房开工1506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4%;限价商品房开工20502套,占目标任务的102.51%;城市棚户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31079户,占目标任务的103.60%;国有工矿棚户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723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31%;农垦棚户区改造签订拆迁安置协议6774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在今年新建7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中,武汉市达到结构封顶的项目有51个,36053套,占目标的51.5%;达到结构二层的有20个项目,18925套,占目标的27.03%;达到基础施工的项目18个,16589套,占目标的23.7%。全面超额完成三个三分之一的目标。

  多元化 多渠道 多举措

  公共租赁住房是今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落地难、资金筹措难表现得更为明显。为了完成建设和筹集3万套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武汉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武汉高校多、开发区多、大企业多的特点,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多元化解决房源。“五个一批”即:

  1、政府投资购买一批。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落实财政资金,在经济适用房、普遍商品住房中购买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2、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一批。依托市地产集团、市光谷投资公司、省联发投等国有企业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3、鼓励企业高校自建一批。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高校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职工公寓、宿舍,并将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范畴。

  4、政府投资包租一批。结合今年来武汉市城中城改造规模大的实际,将 “城中村”改造多余安置房源集中包租,由市财政出资统一装修,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武汉市洪山区己经率先试点,将马湖村、南湖村约900套农民还建多余的住房集中包租,统一装修,由该区成立营运机构,统一管理,今年 12月底,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和部分新就业的大学生可以乔迁新居,实现安居乐业。集中包租做法利用了住房存量资源,弥补了短期内政府资金投入的不足,也保障了村民的权益,此举得到住建部督查组高度评价和认可。

  5、在商品住宅中配建一批。在商品房开发、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按照5-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截止目前,武汉市共安排公共租赁住房30412套,其中:政府投资购买2774套;国有企业新建15118套;企业、高校自建8643套;政府包租3877套;配建方式安排了5个项目试点,拟纳入明年计划安排。

  为了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武汉市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齐心协作,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一是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今年武汉市加大了财政预算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市本级财政已通过财政预算和中央投资补助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4.49亿元,通过地方债融资5.95亿元,超出武汉市“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总和。二是着力打造融资平台。武汉市通过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平台,设立“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初步解决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融资难问题。三是抓紧完善配套机制,积极防范各种融资风险。武汉市正抓紧完善与融资模式相配套的供地机制、资产注入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为今后年度不断递增的融资需求创造了条件。

  保质量 保配套 保交付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保障性住房质量好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信誉。武汉市十分重视质量问题,市区建管部门抽调大批质监人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驾护航,并通过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严把“三关”(即建筑材料关、设计施工监理关、竣工验收关),确保武汉市保障性住房质量达到优良。

  近年来,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新建项目大多在城乡结合部。为了确保房屋建成交付时配套齐全,市民生活便利,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保障性住房的配套问题,确保每个小区至少要修通一条路,开进一路车,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要做到与房屋同步交付。并将市政配套道路竣工目标也一并列入2011年公开承诺事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共配建35条道路及排水工程,预算总投资约19.76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1.75亿元。公开承诺今年完工的13条配套道路可确保在年底前基本完工,为项目顺利交付创造有利条件。

  为了让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早日安居,市房管和建设部门积极会同各区政府协调督促各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交付。今年武汉市可确保完成全年竣工和交付经济适用住房190万平方米的目标;预计全年可交付廉租住房4515套,超过年初确定的交付3420套的目标。

  讲公平 讲公开 讲公正

  公平公开公正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为了确保“三公”,武汉市加强了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武汉市主要围绕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规定》、《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核流程》、《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后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申请审核、配租及后期管理程序。同时武汉市还对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资金使用管理、租金缴交和补贴方式进行了研究,相关文件也即将出台。这些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武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武汉市还加大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和各区政府网站上分别公布了2011年全市和各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开工时间和责任单位。为严格准入管理,实行阳光操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武汉市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资格审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公示→街道初审→区民政局、房产局复核、公示→审批等“五个环节”实施,申请配房租赁的家庭入住前还须进行资格复核。从程序上确保保障性住房配给的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的姓名、住址、家庭保障人口、取得保障资格时间等情况也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同时,开展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出售行为专项清理,对2006-2011年上市销售的共55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共责成22户违规出租业主解除租赁合同;对10家违规发布出售出租信息的经纪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其中3家给予了经济处罚,全面加强了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切实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

  武汉市还创新保障性住房管理退出机制,对公共租赁住房试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先缴后补的政策,首先确定武汉市房屋补贴面积和租金补贴标准,按照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现住房和收入状况,确定补贴水平,实现由暗补变明补,由“补砖头”变为“补人头”,促进了退出机制的建立。

  武汉市还建立了住房保障动态管理机制。每年由房管、民政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调整和取消保障等措施。今年武汉市对116户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取消了配房资格,责成536户退还了租金补贴,对4户不符合廉租房配租家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基本建立。(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