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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可否多条腿走路? - 新闻资讯 - 阳新县住房保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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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可否多条腿走路?

“既然建保障房就是为了让保障对象有地方住,那政府除了直接建房子外,能不能拿钱从市场上租房子、再分配给保障对象?”2月22日,在谈起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省人大代表、梁山县政协副主席于安玲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2011年,我省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8.9万套,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建设保障房、让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是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庄严承诺,体现了执政者的民生情怀,也是各级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于安玲说,但大规模的开工建设,必然要投入大量的土地、资金、水泥建材等资源,“若算算经济账,政府出资向社会筹集实物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是否也是一种既经济又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新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70万套。“从用地看,现在用地指标越来越紧张,各地的用地压力可想而知;从资金上看,去年全省各级财政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61.61亿元,今后几年的资金需求量会更多,对地方政府将是个很大的考验。”于安玲说,另一方面,市场上并不缺乏住房,且有不少空置房源,“有这么多空置房源不利用,而全部另起炉灶建房,是否利于资源合理利用?在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也应该积极探索其它保障方式,多条腿走路,把市场上的空置房源利用起来。”

于安玲的观点得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守军的认同。宋守军算了一笔账:以济南市为例,根据测算,济南市保障房每平方米的造价约在4700元,以廉租房或公租房平均40多平方米来计算,这就意味着,政府在每套房屋上的投入至少16万元。16万元是什么概念?如果把这16万元拿去投资,按照现在市场认可的10%的投资回报率来讲,16万元每年的回报在1.6万元,一年1.6万元在济南租一个4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很容易的事。

“也就是说,如果转换一下思路,政府除了直接建保障房,再拿出部分建保障房的资金设立基金,用基金的收益从市场上租房子,提供给被保障用户,也可以解决一部分保障房用户的居住需求。”宋守军说,“这样的好处是,不仅减少政府自建投资沉淀,解决了资金难题,而且盘活了社会上的闲置资源,还避免了资源浪费,一举三得。”

当然,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挖掘市场资源,只是为保障房建设提供了一种思路,这其中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探索。

“比如从市场上租房子,政府需要与房主签订5年甚至更长的合同,政府在租房期间,房主不得租给别人,来解决保障对象的后顾之忧;再比如需要对市场上的房源进行普查,查清楚到底有多少适合作为保障房的房源,因为最近这些年建的都是大户型,真正适合面向保障房群体的房源可能有限。”省人大代表、日照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廷龙说,“但是只要形成了这种导向,政府以市场价格从社会上租用闲置小户型房源进行再分配,就会吸引一些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一些开发商可能也会在以后的开发中加大小户型住房的建设力度,来迎合这部分需求。”

“政府征地建设是一种方式,政府租地也是一种方式,政府通过长期租赁,然后再租给保障对象也是一种方式。目前保障房建设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或‘顶层设计’,还属于探索阶段,这就需要我们放开思路,多渠道、多元化筹集房源,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低收入者的安居梦。”于安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