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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内设4个机构:综合科、财务科、政策审核科、项目管理科。
   (一)综合科: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承担单位组织、人事、党建等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对外联络及后勤管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宣传和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行政涉法诉讼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受理接待及处理工作。.
   (二)财务科:编制年度预算、收支核算报表;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使用监管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工作;做好财务档案的收集、保管、使用和保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及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统计报表(月、季、年)的上报工作。
   (三)政策审核科:协助县政府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住房保障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住房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批、准入、退出和轮候管理工作;承担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调整、终止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调整、退出等管理工作;对保障家庭年检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对住房保障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住房保障档案及资料的接受、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档案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协助财务做好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迎检工作。
   (四)项目管理科:承担各类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项目申报、报建、建设等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各类公租房经适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我县各类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负责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报建、建设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拨付的核定工作;加强对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做好项目迎检工作。